经人事局批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组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受理专业范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利代理专业。
受理申报人员范围:全市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中申报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申报资格条件:
(1)研究实习员(专利代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理工农医学科门类大学学士学位,从事专利代理工作满1年人员,可申请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的评审。
(2)助理研究员(专利代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理工农医学科门类大学学士学位,从事专利代理工作满5年人员;或聘任专利代理初级专业职务满4年;持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可申请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的评审。
取得理工农医学科门类硕士学位,从事专利代理工作2年,持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或先从事专利代理工作2年,取得理工农医学科门类硕士学位后,从事专利代理工作满1年,持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可申请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的评审。
申报材料要求:
(1)《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
(2)专业论文一式三份(要求用A4纸打印);
(3)申报专利代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供学历(位)证书;申报专利代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供学历(位)证书、职称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合格证书、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评审收费:
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评审费120元/人。
评审流程:
请参见《职称评审》->《重要通知》。
附件下载:《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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